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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构函数virtual与非virtual区别 [转]

更新时间:2022-09-18 17:12:00

作为通常的原则,如果一个类定义了虚函数,那么它的析构函数就应当是virtual的。因为定义了虚函数则隐含着:这个类会被继承,并且会通过基类的指针指向子类对象,从而得到多态性。   这个类可能会被继承,并且会通过基类的指针指向子类对象”,因此基类的析构函数是否为虚将决定子类的对象是否被析构

示例代码:

析构函数virtual与非virtual区别 [转]
#include <iostream.h>

struct A
{
    virtual ~A() {cout<<"~A()\n";}
};

struct B: public A
{
    ~B() {cout<<"~B()\n";}
};

void main()
{
    A* p = new B;
    delete p;
}
析构函数virtual与非virtual区别 [转]

 


如果 A的析构函数不是virtual的,那么此时就不是先调用B的析构函数再调用A的析构函数。 
Output:
~A();  
如果A   的析构函数为virtual,则先~B(),再~A()   
Output:
~B();
~A();
       类如果会被派生的话,析构函数一般都应该定义为virtual的,主要不是防止内存泄露,而是为了正确的析构。如果是个封闭类(即不再被派生),就不要定义为virtual的。虚函数毕竟耗费较大的。

不用virtual 的几种情况:
  1、作为非公有基类。仅作为   private   base   class   使用的   class   不需要使用虚拟析构函数   
  2、不作为接口使用的基类。   
  3.   如果你可以保证这个类不被public继承(private/protected继承的话,在非friend函数/类中就无法用基类指针指向派生类了)   
  4.   如果它的所有派生类(包括派生类的派生类)的析构函数都是trivial的(这里的trivial指的是在程序员的层次什么事也不做)   
  5.   如果不需要用基类的指针指向派生类的对象   
  在这五种情况下,不把析构函数声明为virtual都是可以的,何况效率会高一些——但前提是你得保证前提的成立——不过这些保证常常是很难100%的:谁能保证别人在派生你的类的时候,析构函数是trivial的,或者别人不用你提供的基类的指针指向派生类对象?这些常常是很难得到保证的。  

声明基类的析构函数为virtual并非总是为了防止memory   leak   另外这也只是作为一般的原则(基类中有虚函数则把其析构函数声明为virtual)。如果你的析构函数什么事也不作,从效果上来说,不声明为virtual也无妨.


本文转自lpxxn博客园博客,原文链接:http://www.cnblogs.com/li-peng/p/4519531.html,如需转载请自行联系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