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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或引发P2P跑路狂潮

更新时间:2022-09-30 23:27:11

本文讲的是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或引发P2P跑路狂潮,今天上午,业内期盼已久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指导意见终于出台。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边界、业务规则和监管责任。

对此,业内人士普遍给予好评,纷纷表示期待已久的靴子终于落地。

91金融CEO许泽伟对腾讯科技表示,期待已久的《指导意见》的出台,给整个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其次,各个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具体的指导意见。同时,这对于91金融这样的积极准备登陆资本市场的企业来讲是个重大的利好。

好贷网CEO李明顺(微博)表示,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一个金融模式,借助互联网+本来可以发展得非常顺利,但是近来却被一些业内投机者和不坏好意者过度“消费”,逐渐偏离了本来的价值取向,一些好公司也不得不加入恶性竞争,劣币驱逐良币,让行业风险累积。现在阶段相关监管部门出台了行业规范和准入机制,有利于提高P2P和互联网金融的长期健康发展。

至于《指导意见》对网络借贷行业的影响,李明顺表示,规定这次网络借贷做了新的定义,分别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其中,这明确了P2P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也规定了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强调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而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宜信公司CEO唐宁告诉腾讯科技,这只是一个阶段性的《指导意见》,符合行业普遍预期,在这过去一段时间内已经有非常明确的政策走向了。现在还很难详细说《指导意见》对宜信会产生哪些利好或影响,需要进一步的政策出台,也期待更多的具体的规定尽快出台。

拍拍贷CEO张俊告诉腾讯科技,《指导意见》对拍拍贷而言是个重大利好,让这个行业有一定监管门槛,让大家知道未来我该怎么去经营这个行业。到底什么机构符合监管要求,什么机构不符合监管要求,大家会更加明确。

积木盒子联合创始人魏伟表示,终于看到了***对于互联网金融大行业整体的指导意见出台,这对于全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般的意义。期待后续监管部门对于分业的具体监管办法也能尽快出台,从宏观到微观都能制定明确的标准,规范行业的运作。

投哪网CEO吴显勇则表示,《指导意见》确立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将迎来更加蓬勃发展的大好环境。其次,还明确了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而对于P2P行业的影响,吴显勇认为,指导意见明确了银监会作为P2P网贷的监管机构,预计年底前将针对P2P行业出台更加详细的监管细则,行业监管实施细则,将对P2P平台信息中介的定位、行业准入门槛、不鼓励大额成交、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方面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

不过,也有观点认为,虽然对整个行业而言是好事。对投资者而言,可不一定全是好事,尤其是在风险管控不到位、不符合规范的平台上投资的投资者。

有业内人士指出,就目前这种状况,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大批不符合规范的平台或将快速逃离,很可能引发一波P2P“跑路”狂潮。上述人士提醒广大投资者,一定要尽早撤离监管风险比较大的平台,一旦这些平台经营不下去选择“跑路”的话,会给投资人带来非常大的损失。

首先,一些P2P平台本身就不具备经营相应业务的实力,甚至有P2P平台本就为圈钱而来,随着《指导意见》筑起的监管门槛,将加速他们的撤离。

其次,一些违规做资金池的P2P平台,在某种程度上已属于“非法集资”。资金池很容易导致期限错配,即平台上投资者的投资期限与借贷方的借款期限不一致,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平台本身又没有足够的资金储备,投资者就很可能到期无法兑付,平台却可以选择“跑路”。而且,这类平台可随意挪用资金,因为身边总有一个不小的资金池可挪用,想“跑路”随时都可以。

此外,还有一些P2P平台做自融,将平台上融到的资金用自用,一般会用于线下业务,比如房地产投资等。一旦投资收益难以保证,很容易出现投资者资金无法兑付,最终很可能会“跑路”。

作者:王潘

来源:IT168

原文标题: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或引发P2P跑路狂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