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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能聊话题】聊聊设计模式,你必须知道的六大设计原则

更新时间:2022-03-09 11:12:13

接着上一个话题:聊聊设计模式,什么是设计模式?你知道多少?,我们今天来聊一聊设计模式的六大设计原则。
【聚能聊话题】聊聊设计模式,你必须知道的六大设计原则

1、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 SRP)
定义: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通俗的说,即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问题由来:类T负责两个不同的职责:职责P1,职责P2。当由于职责P1需求发生改变而需要修改类T时,有可能会导致原本运行正常的职责P2功能发生故障。
解决方案:遵循单一职责原则。分别建立两个类T1、T2,使T1完成职责P1功能,T2完成职责P2功能。这样,当修改类T1时,不会使职责P2发生故障风险;同理,当修改T2时,也不会使职责P1发生故障风险。

2、开放封闭原则(Open Closed Principle - OCP)
定义: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问题由来:在软件的生命周期内,因为变化、升级和维护等原因需要对软件原有代码进行修改时,可能会给旧代码中引入错误,也可能会使我们不得不对整个功能进行重构,并且需要原有代码经过重新测试。
解决方案:当软件需要变化时,尽量通过扩展软件实体的行为来实现变化,而不是通过修改已有的代码来实现变化。

3、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 LSP)
这项原则最早是在1988年,由麻省理工学院的一位姓里的女士(Barbara Liskov)提出来的。
定义1:如果对每一个类型为 T1的对象 o1,都有类型为 T2 的对象o2,使得以 T1定义的所有程序 P 在所有的对象 o1 都代换成 o2 时,程序 P 的行为没有发生变化,那么类型 T2 是类型 T1 的子类型。
定义2: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问题由来:有一功能P1,由类A完成。现需要将功能P1进行扩展,扩展后的功能为P,其中P由原有功能P1与新功能P2组成。新功能P由类A的子类B来完成,则子类B在完成新功能P2的同时,有可能会导致原有功能P1发生故障。
解决方案:当使用继承时,遵循里氏替换原则。类B继承类A时,除添加新的方法完成新增功能P2外,尽量不要重写父类A的方法,也尽量不要重载父类A的方法。

4、迪米特法则(最少知道原则)(Demeter Principle)(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 - LKP)
最少知识原则又叫迪米特法则,最早是在1987年由美国Northeastern University的Ian Holland提出。
核心思想是:低耦合、高内聚
一个实体应当尽量少的与其他实体之间发生相互作用,使得系统功能模块相对独立。也就是说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的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这样,当一个模块修改时,就会尽量少的影响其他的模块,扩展会相对容易,这是对软件实体之间通信的限制,它要求限制软件实体之间通信的宽度和深度。

5、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 ISP)
每个接口中不存在子类用不到却必须实现的方法,如果不然,就要将接口拆分。使用多个隔离的接口,比使用单个接口(多个接口方法集合到一个的接口)要好。
定义: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6、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 DIP)
依赖倒置原则的核心思想是面向接口编程,不应该面向实现类编程。
在实际编程中,要做到下面3点:

低层模块尽量都要有抽象类或接口,或者两者都有。
变量的声明类型尽量是抽象类或接口。
使用继承时遵循里氏替换原则。

那么对于这六大设计原则:
1、你有没有不同的见解呢?

2、它们的排位有先后吗?你觉得哪个应该在第一位?

3、你还知道其它的设计原则吗?

4、真的有完全符合以上原则的设计吗?也就是说你在依照以上原则进行设计的时候有没有遇到不能两全的难题,是怎么取舍的呢?在设计方面有什么心得跟大家分享一下!就比如:在设计数据库表的时候,字段允许适当冗余,以提高查询性能,但必须考虑数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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